广告片图书做道具拍摄侵权吗

  2022-11-11 00:00

可以将他人书籍章节内容观点提炼出来录制成视频吗?这样侵权吗?

如果只是截取某些书籍的片段内容,属于转换性使用,不需要原作者同意,是合理的,不构成侵权行为。

一、如果是纯粹的朗读(或只有少量的阐发),构成侵权。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基于原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40条,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,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。所以,没有经过原作者(图书)同意,认定侵权,不存在太大争议。

二、逻辑思维、晓松奇谈等节目内容肯定涉及到对某些书籍的解读,但这种行为不需要经过作者同意,不构成侵权。因为这些作品中出现某些图书的内容,一般不是照搬朗读,而是对其思想的阐发,不涉及到《著作权法》保护的表达。即使节目中偶尔出现图书的原文(例如对精彩章节几十个字的朗读),所占篇幅也极低,一般认定是转换性使用,属于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。你好!

我觉得这样应该是不会侵权的吧

如有疑问,请追问。如果只是截取某些书籍的片段内容,属于转换性使用,不需要原作者同意,是合理的,不构成侵权行为。

广告片图书做道具拍摄侵权吗

影视里道具做成成品算不算侵权

您好!若是影视剧版权人将其中道具做成成品用于营利,则不算侵权;若是非版权人在未获得授权前仿照道具做成成品营利则属于侵权。

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:

(一)文字作品;

(二)口述作品;

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
(四)美术、建筑作品;

(五)摄影作品;

(六)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
(八)计算机软件;
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

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,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。没看懂什么意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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